综网号

甘肃省文物局的省文物局简介

甘肃省文物局成立于1992年9月,是主管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副厅级建制,归口省文化厅管理 。

甘肃省文物局的省文物局简介

(一)研究起草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制定有关规章、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世界文化遗产。负责省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令、申报、审核审批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省文物维修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

(五)指导、规划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

(六)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省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负责全省的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七)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审批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省文物商店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工作。

(八)指导全省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负责全省重大文物学术课题的选定和科研项目的协作公关及组织对成果的评审工作。

(九)按规定编制全省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港澳台地区文物合作与交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文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二)研究拟定全省文物合理利用的相关经济政策。指导管理文博单位的文物产业开发和多种经营。

(十三)承担省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文章、图片、视频等内容,均基于公开资料整理而来,旨在为用户提供参考和学习的便利。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亦不对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信息来源: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来源于多个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公开资料、官方文件、第三方研究报告等。在收集和整理这些信息时,我们尽力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无法避免可能存在的误差或遗漏。因此,用户在使用这些信息时,应自行核实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更新与修改:本网站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免责声明进行更新和修改。用户在访问本网站时,应关注并遵守最新的免责声明内容。请用户在使用本网站内容时,务必谨慎对待,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shhltfsb.cn/n/7361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