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法律文书中,属于可以强制执行的是()。
A、双方签收的人民法院调解书
B、双方签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
C、双方签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的调解书
D、一方拒绝签收的仲裁调解书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A】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1.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双方的实体权利所作的结论性判定。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为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所作的判定。作为执行根据的裁定主要是财产保全裁定、先予执行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的裁定。民事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某些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又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法律义务,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2.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裁定书。
3.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5.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6.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如,依据刑法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或者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
7.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的裁决书。只要仲裁裁决是由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作出的,都可以作为执行的根据。“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指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依照仲裁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以及设区的市根据需要依照仲裁法设立的仲裁机构。
8.公证机构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9.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律文书还会逐渐增多。
上述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金钱,交付某种物品,或者要求从事某种行为,变更判决和确认判决一般不发生执行问题。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 判决书 1. 民事判决书 2. 刑事判决书 3.行政判决书 二、裁定书 1.民事裁定书 2.行政裁定书 3.刑事裁定书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 做出的》财产以及 证据保全 的裁定 5.实现 担保物权 的裁定( 民诉法 解释462条) 6.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民诉法解释462条) 三、调解书 1.民事调解书 2.行政调解书 3.刑事调解书 4.仲裁调解书 四、支付令 五、决定书 1.民事制裁决定 2. 行政处罚 决定 3.行政处理决定 六、公证书 1.公证机构制作的依法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七、裁决书 1.仲裁裁决书 法条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条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 财产保全 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应当向该案的第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执行生效的支付令,则应向制作支付令的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类是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公证机关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应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来执行。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第三类是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法院申请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